周作人在1939年1月接下汪精衛南京政府國立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的聘書.....
辛金用火總有後遺症,走火運....當官了....
癸未缺錢...應該說此生一直經濟不大好,乙酉運臨老更倒楣,1966被紅衛兵整...1966丙午年....1967丁未年過世。丁火七殺....
1945年12月在北平以漢奸罪名被蔣介石主政的國民政府逮捕...1946年11月6日,高等法院判處他14年有期徒刑,1947年12月9日改判10年有期徒刑。1949年1月22日,李宗仁接任中華民國總統,在國共和談的空氣中,下令釋放政治犯,周作人在1949年1月26日被放出監獄,....1957年「反右」運動中,周作人在北京圖書館工作的兒子周豐一被劃為右派,停發工資,讓他的經濟負擔大增,他只好給中共領導人寫信,他的稿費此後增加到每月400元人民幣。這在當時可不是筆小錢。
1966年8月22日,紅衛兵們也衝進了八道灣周作人的家中...周作人1964年《八十自壽詩》,最後兩句是「低頭只顧貪遊戲,忘卻斜陽上土堆」....壽則多辱.......
周作人(1885年1月16日-1967年5月6日),原名櫆壽(後改為奎綬),字星杓,又名啟明、啟孟、起孟,筆名遐壽、仲密、豈明,號知堂、藥堂等,男,浙江紹興人,中國現代散文家、文學理論家、評論家、詩人、翻譯家、思想家,中國民俗學開拓人,新文化運動代表人物。魯迅(周樹人)之弟,周建人之兄。歷任國立北京大學教授、東方文學系主任,燕京大學新文學系主任、客座教授。新文化運動中是《新青年》的重要同人作者,並曾任新潮社主任編輯。五四運動之後,與鄭振鐸、沈雁冰、葉紹鈞、許地山等人發起成立「文學研究會」;並與魯迅、林語堂、孫伏園等創辦《語絲》周刊,任主編和主要撰稿人。
1911年從日本回中國,1912年做了半年浙江省教育司視學(督學),後轉浙江省立第五高級中學教員,教了4年英文,1917年到北京大學附屬國史編纂處做編纂,半年後的1918年出任北京大學文科(文學院)教授,擔任希臘羅馬文學史、歐洲文學史、近代散文、佛教文學等課程,並創辦北京大學東方語言文學系,出任首任系主任,該系師資還有張鳳舉、徐祖正等,後來因中日戰爭爆發而停辦。
他清新淡雅,如話家常的白話文,洋溢著深厚的中國、東洋、西洋古典與近現代文化素養,轟動一時,新文化運動中更發表影響深遠的《人的文學》、《平民文學》、《思想革命》等啟蒙主義理論文章。
周作人還廣泛參與社會活動,1919年起任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會員,與馬裕藻、朱希祖、錢玄同、劉復、胡適5位北大教員兼國語會會員在會上聯名提出《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經大會通過後頒行全國。1922年與錢玄同、陸基、黎錦熙、楊樹達、胡適、沈兼士等會員任國語統一籌備會漢字省體委員會委員(共16人)。
1922年,在「非基督教運動」高潮中,他和錢玄同、沈士遠、沈兼士及馬裕藻發表《信仰自由宣言》,重申信仰自由的精神。
1925年在女師大風潮中,周作人支持進步學生,與魯迅、馬裕藻、沈尹默、沈兼士、錢玄同等人連署發表《對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風潮宣言》,並擔任女師大校務維持會會員。
1927年,李大釗等20餘名國民黨員(有的身兼共產黨員身份)被奉係軍閥張作霖絞死。周作人在冒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把李氏子女李葆華和李星華藏在自己北京西城八道灣胡同的家中。此後,對李氏遺孤的救濟幫助一直持續近20年。 [4]
抗日戰爭期間
留平教授
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北京大學撤離北平,他沒有同行,成為四名「留平教授」之一(另外3位留守的教授是孟森、馬裕藻、馮祖荀),受校長的委託看守校產。北大校長蔣夢麟後來在回憶錄(《西潮》和《新潮》)裡談到:「抗戰的時候,他留在北平,我曾示意他說,你不要走,你跟日本人關係比較深,不走,可以保存這個學校的一些圖書和設備。於是,他果然沒有走,後來因他在抗戰時期曾和日本人在文化上合作,被捉起來關在南京。我常派人去看他,並常送給他一些需用的東西和錢。記得有一次,他托朋友帶了封信出來,說法庭要我的證據。他對法庭說,他留在北平並不是想做漢奸,是校長托他在那裡照顧學校的。法庭問我有沒有這件事?我曾回信證明確有其事。結果如何,因後來我離開南京時很倉促,沒有想到他,所以我也沒有去打聽。」
神秘槍擊案
1939年元旦,自稱是他的學生並自稱姓李的客人求見周作人,突然開槍將他擊倒,子彈射中銅扣而受輕傷。兇手逃逸後未被捉獲。有關槍擊案的兇手是誰一直眾說紛紜。周作人始終堅持是日本軍方的陰謀,日方則說是國民黨特務所為。戰後有人在美國撰文,自稱當年是學生,不滿周的親日行止而下手。以時間點來說,周作人當時並沒有出任傀儡政權的任何行政職務,他先是應胡適主持的文化基金編譯委員會委託,在家裡翻譯英文和古希臘文稿件,直到文化基金編譯委員會搬到香港。1938年9月起至燕京大學(美國基督教背景)國文系每周授課6小時,擔任客座教授。但遭行刺後日軍憲兵進駐周作人家,卻加速民眾對其親日印象的懷疑。
出任汪精衛政權職務
經過槍擊案的身心衝擊,周作人在1939年1月接下汪精衛南京政府國立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的聘書,3月應聘兼任北京大學「文學院籌辦員」,開學後兼任文學院院長。
1945年12月在北平以漢奸罪名被蔣介石主政的國民政府逮捕,並押解南京受審,監禁於老虎橋監獄,周的朋友、學生紛紛為他開脫求情,俞平伯還給在美國辦外交的胡適寫了封長信,請求胡適為周說情。
1946年11月6日,高等法院判處他14年有期徒刑,1947年12月9日改判10年有期徒刑。
洪炎秋《我所認識的周作人》(1967年7月發表)一文寫到「理學院仍設景山東街前北京大學理學院原址,文學院因為沙灘紅樓被日本憲兵隊所佔據,乃在馬神廟北大圖書館邊新蓋三層大樓一座供用;這兩個學院在淪陷期間,不但絲毫沒有受到破壞,而且多少增加了一些設備,所以周作人勝利後在法案受審時,供稱他留在北平,並不是想當漢奸,是蔣夢麟校長託他在那裡照顧學校的,這樁事有蔣前任校長去函法院證實,而新任校長胡適之也替他證明有保全北大的圖書和設備之功,所以法院寬大為懷,只判了他十年的有期徒刑。」
1949年1月22日,李宗仁接任中華民國總統,在國共和談的空氣中,下令釋放政治犯,周作人在1949年1月26日被放出監獄,坐火車到學生尤炳圻在上海的家暫住。
他曾通過尤炳圻聯繫以前教過的台灣籍學生洪炎秋(1946年回台灣,1948年起在台灣大學教書)表示有意到台灣,在北京大學修過周先生2學期2學分近代散文的洪炎秋〈我所認識的周作人〉1文回憶:「周作人知道將被釋放,叫尤君寫信給我,說他想來台灣,問我有沒有法子安置。我就找了老友郭火炎醫師,向他借用北投的別墅供住,郭君滿口答應,我於是立刻回信給尤君,告訴他住所已有,日常生活費用,我和老友張我軍可以負責設法,可是他出獄後沒能即刻來台,後來就斷絕消息了。」
他不到台灣與傅斯年在1949年1月20日接任台灣大學校長不無關係。
胡適從上海要到美國前,曾託王古魯遊說他離開中國,他反託王古魯勸胡適不要離開中國(見《知堂回想錄》)。
1949年8月14日,他從上海回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管治下的北平定居。
郭宇一《毛澤東與周作人》文中指出毛澤東很早就與周作人來往的事實,文中引1920年4月7日《周作人日記》:『毛澤東君來訪』。「君」常用於老師稱呼學生。(毛在北京大學圖書館工作時旁聽了許多課程,並造訪了多位老師,《胡適日記》1920年1月15日有記載『毛澤東來談湖南事』。)《毛澤東與周作人》文中說周作人1949年後「給周恩來寫了一封六千多字的長信,作了一些檢討,也為自己的過去作了一些解釋。周恩來將這封信轉呈毛澤東」。今非昔比的毛澤東,對此信作了批示:「文化漢奸嘛,又沒有殺人放火。現在懂希臘文的人不多了,養起來,做翻譯工作,以後出版」。與他對另一位昔日老師胡適的口氣如出一轍(「只要胡適不走,可以讓他做北京圖書館館長」[5])。但據郭宇一的文章,「毛是否真的看到周作人的這封信,真的是否作了這樣的批示,學界目前尚有爭論」。
周作人的學生在台灣的有許世瑛(許壽裳大兒)、張我軍(板橋人)、鄭騫、洪炎秋(彰化人)等,作家張深切在北京曾和周作人來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周作人搬回北京八道灣的老房子,專心翻譯和寫作,以稿費維持生計。
上書毛澤東
周作人在1951年給毛寫信,毛的秘書胡喬木1951年2月24日給毛澤東書面報告說:「周作人寫了一封長信給你,辯白自己,要求不要沒收他的房屋,不當他是漢奸。」「我的意見是:他應當徹底認錯,像李季一樣在報紙上悔過。他的房屋可另行解決(事實上北京地方法院也並未準備把他趕走)。他現已在翻譯歐洲古典文學,領取稿費為生,以後仍可在這方面做些工作。周揚亦同此意。當否請示。」毛澤東批了:「照辦。」[6]
翻譯
周作人從1952年8月起出任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編制外特約譯者,每月預支稿費200元人民幣,按月交稿。
反右運動中,在北京圖書館工作的兒子周豐一被劃為右派,停發工資,讓他的經濟負擔大增,只好給中央領導同志寫信。
在康生和周揚的過問下,稿費從1960年1月起,調高到每月400元人民幣。
1964年9月起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進入高潮,其稿費又減半至每月200元人民幣,當時他的妻子羽太信子已去世。
這段期間,他翻譯日本古典文學和古希臘文學作品多部,同時應邀校訂別人的譯稿(《今昔物語集》、《源氏物語》等),日本現代文學譯作有:《石川啄木詩歌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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