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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個會議室-徐永明


 

命主辛金用水,地支火局。

2019年底涉入,2020事發,2022判刑一審。

2015-2024入土運,土克水。倒楣....全國黨員非官方社團的臉書中發文表示,2018年選後就發生一次發不出薪水的財務危機,徐永明是為黨借錢發薪水且借錢對象並非涉案人士....

2019己亥年,協助辦理借立院會議室。

2020庚子SOGO收賄案爆發。被停黨職。

2022壬寅判刑,壬癸水被大運土克。

雖然沒出生時間,但仍推估2024甲辰如果2審可以判, 有機翻盤。2025機率稍微低點,2026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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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31日,徐永明與多名現任及前任立委疑似涉及SOGO收賄案,遭檢調搜索及約談,徐永明因檢調無金流證據下,法官裁定新台幣80萬交保不限制出境,其辦公室主任林鈺傑以及助理李承值都被移送偵辦,林鈺傑諭令新台幣10萬元交保,李承值新台幣5萬交保。陳志明在時代力量全國黨員非官方社團的臉書中發文表示,2018年選後就發生一次發不出薪水的財務危機,徐永明是為黨借錢發薪水且借錢對象並非涉案人士,但不久就將此貼文刪除,隔天接受媒體採訪說明借錢發薪水的金流皆有依法申報。[41][42][43][44]

2020年8月1日,時代力量黨中央在晚間宣布即日起停止黨主席徐永明及副祕書長林鈺傑之職務,推選邱顯智委員為代理黨主席,同時撤換原擔任紀律委員之副祕書長林鈺傑並請其到場說明。代理黨主席邱顯智對此致歉,時代力量方面表示將儘速展開調查處理,由黨內程序將全案送交紀律委員會依紀律規章處置。[45]

2021年9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傳喚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徐永明前國會助理李承植。胡證稱,徐只借場地,李證稱,徐不是主辦人。胡博硯說,公聽會舉辦前沒有跟徐永明、徐的辦公室人員討論,只有郭克銘說徐永明會協助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場地,他不認為徐永明是主辦人,只認為東吳法學院是主辦單位。李承值證稱,他記得有看過李恆隆來拜訪徐永明,「對白髮老先生有印象」,但不記得有郭克銘、吳世昌。李承值說,郭克銘提出很多要求,包括要求徐永明辦公室以公聽會主辦人身分對經濟部發文,不過,類似陳情案件很多,他都是以敷衍的心態去回覆;李說,他只有幫忙借立法院的場地,因不需蓋章只要上網登記就好。[46]

2021年10月1日,台北地院傳喚徐永明與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作證。徐永明表示,自己在108年12月2日跟郭克銘和李恆隆見面,只是選民服務,他沒有承諾合辦公聽會,也沒有收受李的政治獻金;吳世昌表示,徐永明是他研究所的老師,徐當上時力黨主席後,他就開始幫徐募款,當天會面結束後,他只說希望支持小黨,純屬客套,並非索賄對價,他不是徐永明的顧問,也不是所謂「收錢窗口」。吳世昌也作證表示,12月2日單純引薦郭克銘給徐永明認識,事後也完全沒參與公聽會的舉辦過程,至於為何會在公聽會舉辦前傳訊息給徐永明,請他至少坐一小時,吳世昌說,公聽會辦理前一天,接到郭克銘來電表示徐永明可能不想出席,希望幫忙再問一下,所以他傳訊息給徐永明請他坐一小時,但沒有約束力。[47]

2022年7月6日,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徐永明7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48] 


李恒隆、郭克銘於108年11月間規劃召開東吳大學公聽會,請託徐永明協助辦理,郭克銘乃於同年11月25日先與徐永明之友人吳世昌聯繫,請吳世昌介紹認識徐永明並請託上開協助辦理之事,雙方並於同年月28日見面詳談,會後並由吳世昌聯繫徐永明安排於108年12月2日會面。12月2日會面當日,郭克銘先向徐永明說明太流公司案、辦理東吳大學公聽會之理由,並請託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該公聽會、洽借立法院會議室、出席該公聽會並邀請經濟部官員出席等事宜;嗣李恒隆到場後除說明其於太流公司案之委屈,並請徐永明幫忙,雙方因而對合辦東吳大學公聽會之大方向達成初步之合意。於雙方會談結束之際,吳世昌主動向李恒隆表示:選舉到了,時代力量是小黨,小黨選舉很辛苦,請李先生幫忙募款等語,李恒隆即表示:應該的,應該的等語,雙方並約妥政治獻金給時代力量,徐永明並表示由吳世昌為收受該政治獻金之聯繫窗口,雙方因而達成徐永明以其協助辦理東吳大學公聽會之職務上行為為對價,換取以「政治獻金」為名義包裝之賄賂期約。徐永明並透過其國會辦公室主任李承值於108年12月6日與郭克銘確認徐永明願意出名合辦東吳大學公聽會及共同發文邀請經濟部與會之具體細節。惟因徐永明就合辦公聽會、共同發文之意願因故改變,而未合辦該公聽會,亦未發文邀請經濟部派員出席,僅借用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並於公聽會當日出席發言5分鐘;李恒隆亦因東吳大學公聽會成效不佳,徐永明亦未依承諾履行,故尋求會面徐永明瞭解議價空間並確認雙方未來之合作關係後,始願付款。嗣經多方聯繫,李恒隆因誤解徐永明不願收受其「政治獻金」,故終未交付賄賂予徐永明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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