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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的言語暴力-藍又時

 

藍又時2012年閃嫁大13歲科技公司財務長童恩寧,育有一個女兒「童小花」.....在2019年初申請離婚,結束6年多的婚姻。藍又時20210801貼出長文,控訴前夫酗酒暴力...

庚金日主,傷官,金水傷官,一般主有才華、美女。

火用神,夫宮火,嫁有地位的人。 丁火官星出干,很有地位。

2012結婚,壬辰....甲戌大運~有趣。 

 2015年,在520那一天生下女兒......乙未年。

庚金大概身弱,不堪被克,2019年初離婚....戊戌或己亥年,一樣甲戌大運。

離婚,本命格局明顯.... 言語暴力,丁火。但丁火自己可能覺得秀才遇到兵....因為火是用神,反被水克,女方太愛自由了~

就八字來看,無法理解為何小孩給前夫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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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提及....童恩寧在臉書上抱怨...

「我就是不爽被妻子當塑膠公仔」........不愧是丁火啊~

「我盡心盡力照顧這個家,你沒做好進入婚姻的準備,把家當學校宿舍在住,有段時間,回家睡與去朋友家睡的時間大約一半一半。」但對此,藍又時駁斥非事實。

 



 

藍又時控前夫酗酒「家暴就是家暴」!小孩目睹一切 法官態度讓她心寒

·3 分鐘 (閱讀時間)
藍又時的《曾經太年輕》、《孤單心事》、《倫敦的愛情》等歌曲,唱出許多人的心聲。(圖/翻攝自藍又時臉書、報系資料照)
藍又時的《曾經太年輕》、《孤單心事》、《倫敦的愛情》等歌曲,唱出許多人的心聲。(圖/翻攝自藍又時臉書、報系資料照)

創作才女藍又時2012年閃嫁大13歲、任職於科技公司的財務長童恩寧,婚後育有一個女兒「童小花」;夫妻倆常常在網路上放閃,不料卻在2019年初申請離婚,結束6年多的婚姻。藍又時昨(1日)罕見貼出長文,控訴前夫酗酒暴力,連小孩子都怕他,但法官卻只憑3份報告就認定對方無酗酒。

藍又時透露,以為台灣法官不會理會對方那些胡說八道的陳報狀,所以很多被亂寫,自己都沒有回應,但法官竟然信了;藍又時認為,法官應該要調查對方酗酒家暴小孩的事實,卻只憑3份報告且寫報告的人只訪視一次,便藉此認定對方無酗酒,「敢問,誰會在你訪視的幾個小時內,喝酒摔家中的吉他、打破玻璃、怒摔酒瓶給你看?更何況小孩還目睹一切。」

她無奈地說,「我相信不是每個法官都會如此,我在等待正義的審判長坐在我眼前,我繼續等待遲來的正義,家暴就是家暴。」只是過去這些狀況她都選擇沉默、沒有說,但很快地,她發現自己錯了,這樣只是任憑對方在臉書寫些假話博取認同。

藍又時提及,「媒體爆出來也是因為記者看到你的發文,你想要用這種方式把我打倒嗎?不,我不會的倒的,因為公眾人物也是人,大眾一定會想起我也只是一個手無寸鐵的母親,會的,我亦相信同理心是存在的,肯定有的。」

她指責前夫,「事實上,孩子就是怕你、不願意跟著你,這是用侵蝕類洗潔劑都去不掉的事實。你只會偷偷錄影為了得到孩子在你那邊玩遊戲本就會散發的笑容,硬是說『這就是我跟孩子要好的證明』,哪個孩子不會在遊戲中嘻笑?她笑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藍又時也指控,前夫單獨顧孩子時竟然喝酒,甚至要孩子走開、別煩他,在暴怒時對牆壁捶打、對孩子方向踢椅子櫃子,孩子躲進房間竟還帶著酒氣跟進去繼續罵,甚至逼問媽媽的事「妳今天不說清楚我不會原諒妳」。

藍又時痛心地說,「孩子才幾歲?怎麼能夠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再者,你的三字經高超至極讓我拿到了家暴令,酗酒,我目睹的朋友可以出庭作證,法官卻遲遲不肯傳證人。我的身份不是錯,我並沒有做錯事,我作為歌手又如何?一直起新的案件來濫訴,想要我把財產打光雙手奉上孩子是嗎?」

藍又時強調,是由你先做起了「非友善父母」,不斷發文抒發你的情緒並且博取認同感。如今她決定硬起來,保護工作上的身分,以及保護所有事實。同時藍又時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大家,並非肢體暴力才算暴力,孩子目睹也算對孩子本身施行家暴。

 

 

 

藍又時驚爆斷6年婚!前夫指控:她把家當宿舍

新頭殼newtalk | 楊瑾錚 綜合報導
35歲基督徒歌手藍又時(右1)曾與老公童恩寧(左1)恩愛甜蜜,2人婚後育有一女「童童」(中)。   圖:翻攝藍又時臉書粉絲專頁
35歲基督徒歌手藍又時(右1)曾與老公童恩寧(左1)恩愛甜蜜,2人婚後育有一女「童童」(中)。   圖:翻攝藍又時臉書粉絲專頁

35歲歌手藍又時因唱紅《曾經太過年輕》、《秘密》等經典歌曲而走紅,2012年她閃嫁擔任科技產業財務長的童恩寧,兩人婚後育有一女,不過現在爆出早在一年多前她就離婚了,前夫在臉書抱怨:「我不爽被前妻當小型塑膠公仔。」表示藍又時把家當宿舍在睡。

藍又時剛結婚時,常在眾人面前與老公放閃,但才6年的婚姻,如今卻驚傳去年已低調離婚。據《鏡周刊》報導,大藍又時13歲的老公童恩寧在臉書發文認了婚變,並抱怨藍又時「我盡心盡力照顧這個家,你沒做好進入婚姻的準備,把家當學校宿舍在住,有段時間,回家睡與去朋友家睡的時間大約一半一半。」

童恩寧除了抱怨前妻藍又時外,也感性的說,「6年過去,很遺憾的,我們終究沒能走下去。」對於童恩寧的抱怨,藍又時則強調為孩子不想多說,但她不堪前夫言語暴力,近日申請了保護令。

藍又時雖不想多說,但面對前夫的公開抱怨,她也有怨言的反駁,表示婚後她與老公住在竹北,但她的工作卻在台北,有時候為工作回台北家住,並非住朋友家。而兩人目前正為了女兒「童童」的監護權把官司,她也強調,女兒平常都她在帶,假日才會去跟爸爸。

至於離婚原因,藍又時表示是個性不合,很多事情她都是為了女兒著想,她強調在婚姻中和離婚後的言語暴力令她無法忍受,所以近日才申請了保護令。

藍又時是在8年前,透過教會,認識了大她13歲、任職科技業的童恩寧,兩人交往1個月後,於同年12月9日閃電登記結婚,婚後育有1女「童童」,此段婚姻已於1年多年就已經畫下句點。

 2015年,在520那一天生下女兒,婚後常常公開放閃,近日卻傳出1年多前已離婚,女方更申請保護令。

前夫控訴3大罪狀「把家當宿舍」、「沒感謝我」、「女兒晾夫家」

鏡周刊與綜合媒體報導,兩人並不能稱上好聚好散。據悉離婚後,童恩寧曾在臉書上控訴前妻「我盡心盡力照顧這個家,你沒做好進入婚姻的準備,把家當學校宿舍在住,有段時間,回家睡與去朋友家睡的時間大約一半一半。」針對這一點,藍又時解釋,因為工作關係,常常必須上台北,住在外面幾天,並不是住在朋友家。

童恩寧不滿的第二點是,身為音樂人的藍又時,沒有在公開PO的感謝文中提到自己。「案子完工,看你在那po文謝天謝地謝牆壁,我上上下下前後文看了3遍,都沒找到我的名字。」

第三點,童恩寧也不滿藍又時這一年來因為工作關係,把女兒晾在夫家,指稱藍又時寧願陪朋友也不願多陪女兒,「我就是不爽被妻子當塑膠公仔」,心中頗為不平。

藍又時難忍「言語暴力」所以聲請保護令

藍又時在電話中回應「很遺憾我在婚姻中的努力都沒被看見。」她坦承兩人已在去年初離婚,目前仍在打監護權官司,女兒平日媽媽帶,假日會去跟爸爸。她表示離婚的主因是個性不合,很多事情都是為了女兒著想,近日聲請保護令的原因?她強調,在婚姻中和離婚後的言語暴力讓她無法忍受。

7月12日,藍又時的臉書PO了一張黑色側臉剪影照,搭配的文字似乎也言外之意。她寫道:

很喜歡翦影風的照片
有種「對立感」
卻又有明暗互相「禮讓感」
有時候人生也是如此
時而對立 時而禮讓
但無論如何 總要帶著愛

#FigureGroundIllusion
#這也是勉勵自己的
#一早的情感抒發文

來源:藍又時臉書

從放閃夫妻到互相怨懟的男女,語言暴力的毀滅性攻擊

1. 言語暴力會摧毀尊重、信任與親密感

對另一半以口頭「冷嘲熱諷」、「愛比較付出」、「小題大作」、「人身攻擊」、「慣性辱罵與髒話」,都算是婚姻當中語言暴力的一種。語言暴力看似不像肢體攻擊那麼「不可饒恕」,但其實這都隸屬於精神上的騷擾與暴力範疇。

2. 展現言語暴力的那一方,通常不像表面那麼堅強

為什麼他要說出這麼傷人的話?如果真的正確的愛一個人,就應該設法用理性的態度溝通。不過專家指出常常對伴侶施加語言暴力的那一方,通常可能是來自於自己內心深處的自卑、不安全感。

3. 婚後才展現出的言語暴力,可能跟原生家庭有關

如果交往期間都十分甜蜜,卻在婚後一起生活出現摩擦時,慣性使用語言暴力,這可能與他原生家庭的互動模式有關。例如:小時候,爸爸、媽媽也是用這種「頤指氣使」的方式溝通,一方心生不滿,沒有選擇坐下來好好討論,反而先質疑對方、甚至惡言相向。

4. 雙方認知差距過大,導致無法理性溝通

不過,也有可能指是因為雙方對生活模式、工作與家庭之間的平衡,遲遲無法取得共識,心中累積已久的怨氣,轉變成話中帶刺的說話習慣,婚姻就會淪為愛情的墳墓。

例如:丈夫覺得另一半太常陪朋友,少陪家人,陪伴的頻率沒有公訂的標準,有賴兩方的磨合;丈夫覺得妻子沒有對外好好感謝自己,那麼在感情裡,他可能是一個很重視實質形式的人,如果另一半無法顧及到這一點,就容易引發誤會。

夫妻的認知不同,很容易只會看見自己是委屈的那一位,為婚姻付出很多,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當夫妻關係中的對立因子大過於禮讓因子,婚姻就會搖搖欲墜,加速毀於一旦;無論如何,夫妻分開之後希望能有助於回歸理性,避免影響孩子的心情。

 

2021-10-01 16:37聯合報 記者王郁惠/即時報導


藍又時提告王樂妍侵害著作權,指王樂妍首張專輯歌曲「到底愛怎麼了」抄襲她的歌曲「睡美人」,一審判王樂妍無罪,智慧財產法院改判王樂妍6月徒刑、無緩刑,得易科罰金,藍又時表示:「「她已經得了12年的抄襲自由了。」

藍又時於社群發出長文,談到王樂妍獲判一審無罪時,她被網友質疑誣告,也不解為何她時隔多年才對王樂妍提告侵害著作權,她坦言:「我第一時間狠不下心提告。」透露王樂妍是她國中、高中學妹,「我們住附近,放學常常一起走回家,這是我曾在她家教她彈的歌,因為當時她說她想學,說非常好聽。她考華岡藝校時舞蹈還是我幫她編的」。

當她接到同學訊息問她「為什麼把歌讓給了王樂妍、還讓她掛名?」,她才傻眼國中寫的歌居然被抄襲,「得知歌曲被抄襲的那一刻,我請人聯繫了多年沒見面的王心如(王樂妍本名),答案是『沒有回應』」,連通告見面前,王樂妍也當作沒事、不做解釋,「在我面前,她一字一句優雅的唱完我的歌,我國中時親手一點一點譜出的歌曲,我屆時胃部翻騰,什麼想法都沒有,只想吐」。

沒有一句道歉或解釋,她直到被律師提醒再不提告會過法律追溯期,她才同意提告,也在提告後,才收到王樂妍的來電,我問她:「妳為什麼不告訴我,妳若跟我說,我會無條件給妳,那本來就是我小時候的歌了,現在也不會拿出來用了,送妳都可以!但妳為什麼要用偷的?」王樂妍僅說:「妳已經提告了!」並質疑藍又時偷偷在錄音,溝通無效才繼續走法律途徑,事後她原諒王樂妍、願意和解,看著判決書寫道2首歌相似度98%,「這可不是開玩笑,但妳卻跟我開這麼大的玩笑,而這個玩笑一鬧就是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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