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主己土,用神火,結果水多....於是滅火。
2019-20,都是水年。
2021辛丑,金土年,壓制貴人,預計2021年判刑確定,很難逃脫了~~
壓制貴人?結果一看,家族有政治運動史...綠的,勉強算政二代,但他自己入錯黨,這應該真是貴人無力的跡象,怎會一審沒事、二審有事~~好像連黨主席都轉綠了?
後記;戊戌月己丑日改判不受理........奇特
太陽花攻占政院案 魏揚等7人判「公訴不受理」定讞
- 2021/10/08 10:45:57
-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判決魏揚等人公訴不受理。全案確定。
台北地檢署民國104年2月10日偵結反服貿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其中323攻占行政院部分,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無罪,另有多名被告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
案件上訴後,高院二審認定,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魏揚等人明知行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員警,仍呼籲不特定多數人占領行政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
魏揚等7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判刑2到4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同案被告許順治另涉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與被告李冠伶各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最高法院認為,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得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二審判決有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今天判決魏揚等7人公訴不受理;許順治、李冠伶部分,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WIKI
魏揚(1988年11月10日-),生於臺灣,台灣客家人,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與英國牛津大學社會學碩士生,反黑箱服貿、學生運動團體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其於2014年太陽花學運中,參與323佔領行政院事件並成為現場總指揮。後被警方判定為主謀,於驅離後當場逮捕。而檢察官所提出的「六大罪狀」,皆與魏揚當時身處的時間點不符,經北院羈押庭後,無保請回。因而受到媒體廣泛報導,成為臺灣社會公眾人物。於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後,以「法律應追求正義,不是回應群眾憤怒」為由,公開質疑死刑缺乏價值與邏輯內在的一致性。於2017年加入社會民主黨並出任該黨政策部專員。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前總召集人魏揚被控於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期間,鼓動數百群眾於同月23日晚間闖入行政院區與辦公室,魏揚等人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一審均無罪,但二審2020年逆轉改判魏揚4月徒刑,其餘5人被判刑4月到2月,6人均得易科罰金12萬元到6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憲法》雖未明文規定民眾有「抵抗權」,但依國民主權的憲政原理,應承認抵抗權,日前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院重審,高院更一審今認為這7人屬於先前行政院撤告的範圍內,改判公訴不受理確定。
魏揚今到高院聽判後說:「蠻錯愕的,覺得打這官司7年了會有個結果,有點遺憾,原本希望透過審判去挑戰煽惑他人犯罪,公訴不受理變成有問題的法律還是存在,只是法官選擇繞過爭議的方式來處理,當然,法官沒有作出有罪判決,還是給他肯定,遺憾的是,最後沒辦法挑戰這個有爭議的問題。」
高院更一審判決指出,檢察官起訴魏揚、許順治、陳廷豪、林建興、江昺崙、劉敬文、柯廷諭等7人涉嫌煽惑他人犯下侵入建築物罪(佔領行政院),而侵入建築物罪是告訴乃論罪,行政院秘書長先前已於一審審理期間對檢察官起訴此罪的87名被告撤回告訴,一審也已判決公訴不受理,其中包括也被起訴侵入建築物罪的魏揚等人,至於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部分,一審判無罪。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官司落幕 這2人破壞拒馬有罪定讞
2014年3月18日,以大學生為主的反服貿協議群眾占領立法院,23日夜間行政院也被攻陷。「攻占行政院」案中,魏揚等多人被起訴煽惑他人犯罪,一審判決無罪,另有11人因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名判決有罪。
二審依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揚、陳廷豪、林建興、江昺崙、劉敬文、柯廷諭、許順治有罪,最高法院將魏揚等7人與李冠伶部分撤銷發回更審,認為「公民不服從」是表達政治意見的特殊形式與最後手段,並引德國「抵抗權」為例,指我國憲法雖未明文規定,但應加以承認。
更一審認為,魏揚等7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部分,行政院一審時已對檢方起訴侵入建築物的87名被告撤告,效力包括魏揚等7人先前鼓動、教唆群眾進攻行政院的部分,直接判公訴不受理確定。
但更一審指出,許順治、李冠伶進入行政院時破壞拒馬間的鎖鏈、鐵絲等手段,具有暴力性,非最後不得已手段,且不符緊急避難要件,構成犯罪,維持一審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
男子擅闖北檢頂樓懸掛民進黨旗 一審遭判拘役45天
男子田山盛國去年12月間涉嫌擅闖台北地檢署頂樓,懸掛民進黨旗。北檢依刑法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田山盛國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北檢偵辦前立委、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去年12月16日諭知高虹安交保,當天下午3時20分,田山盛國到北檢6樓關閉的管制門前駐足約半分鐘,趁有人自管制門內走出,侵入辦公區域,再到露天平台,將隨身攜帶的旗幟懸掛到旗竿上,當天下午3時24分離開。
北檢獲悉後調閱相關監視錄影畫面,清查可疑犯嫌,並請台北中正一警分局協助調查、蒐證,田山盛國2天後主動到案,坦承進入北檢管制區域行為,但否認犯罪,辯稱不知道進入的是管制門。檢察官複訊後諭知請回。
田山盛國今年3月間遭起訴。檢察官指出,民主國家人民固有自由表達言論的權利,但並非毫無節制,田山盛國捨合法表達信念的方法不為,擅闖機關管制區域,已跨過合法紅線,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依侵入建築物罪判處田山盛國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
田山盛國之前曾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因不滿而恐嚇NCC委員,甚至扯下NCC旗幟並噴漆。田男今年3月間疑因不滿日本經濟新聞社報導退役軍官赴中賣情報,還赴日經台北辦事處潑尿。此外,田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和電視政論節目中,發表慈濟是「中共同路人」的言論,於去年9月12日闖入周女經營的「放言科技傳媒」辦公室並咬傷傅姓員工,北檢同年12月間依傷害罪起訴田男,北院判處拘役40天。
沒有留言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