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就先看她婚變,結果只弄草稿,太忙,沒寫。2023.0726又看到被前夫檢舉...判刑10年...
自為用神。 命主丁火。
大運己亥的最後一年,丙申離婚....
戊戌大運的2020庚子被前夫告....2022年壬寅5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2023.07癸卯判刑...七殺年...八字用火,男人是水~2013是癸巳年,也是癸水七殺...
郭男與戴寧於民國101年結婚、105年離婚,郭男於102年曾找好友邱男擔任人頭助理,但郭男今天證述,當時由戴寧提到服務處要找帳戶使用,並向邱男借用,平時從事素食餐廳工作的邱男並沒有實際擔任助理。....自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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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寧,女,生於嘉義市,無黨籍,嘉義市議員。參加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嘉速前進無黨聯盟」的總召,父親戴建三為前嘉義市議員,連任六屆,許家班。舅舅是東吳高工董事長賴旭星,母親賴惠勉為退休教師。2019年11月19日,決定以無黨籍身份,參選2020年區域立委。 維基百科法官詢問郭男與戴寧在2012年至2016年婚姻關係中,生育2名孩子,感情及互動情形,2016年6月離婚後有妨害自由、妨害婚姻家庭、孩子監護權等訴訟,2014年3月間一筆存摺記註「勞健保及貓砂」的字跡是否為戴寧筆跡。戴寧說,她與前夫2012結婚生下2個小孩,因前夫情緒管理有問題,雙方2016年協議離婚,各擁1個小孩監護權,周一至四由爸爸照顧,其餘時間歸她,但2個孩子都 ...
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 遭判10年6月徒刑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嘉義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對此,戴寧表示,一定上訴,相信司法會證明清白。
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檢方去年5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戴寧並未到場,由其委託律師王振名到場聽取判決結果。
戴寧隨後發布聲明指出,關於這次助理費案件,法院耗費長達1年時間調查相關證據,原因在於一開始偵查程序不夠完備,也讓自己無法充分提出有利證據,在訴訟程序中,前夫及特定助理的不實指控令人痛心。
她說,雖然這起案件,法院不採信所提出的有利證據,導致最終判決結果不盡如人意,不過,透過這起案件,希望未來針對助理費的使用,能有更明確的規範;不管行政或司法方面,就助理費申報過程中有無違失的調查,也能有更一致性的標準,才符合法律公平性原則。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戴寧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自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4人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帳戶。陳男等4人帳戶資料或由戴寧管理,或由這些人領出帳戶內金額後交由戴寧;戴寧共詐得518萬7774元;戴寧否認犯行,始終未見悔意,檢方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
戴寧於去年3月13日遭羈押禁見,去年9月19日交保,遭羈押期間,由家人代替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並順利連任。
(責任主編:莊儱宇)
昔父逝手銬腳鐐奔喪…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遭判刑10年6月!詐領助理費518萬元真相出爐
李奕緯/綜合報導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遭偵辦涉嫌詐領助理費,羈押期間戴著手銬腳鐐下跪奔父喪,引發關注,全案經起訴,嘉義地院認定戴寧2012至2022年間以4名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補助,依貪污罪判刑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
嘉義市議員戴寧(圖/翻攝戴寧臉書)
檢方調查,戴寧自民國2002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但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自2012年6月起到2022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不實掛職議會助理,詐領嘉義市議會支付的助理薪資。
法院認定,戴寧詐領助理費犯刑屬實,不法所得共518萬7774元,而戴寧堅決否認犯行,檢方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嘉義地院今(26)日下午宣判戴寧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戴寧委任律師王振名表示,一定會上訴。
戴寧否認犯行 前夫坦承借帳戶人頭助理不知情
無黨籍嘉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檢方今年5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上午進行審理程序,傳喚證人戴寧的前夫郭男,以及擔任人頭助理邱男,不過,邱男以沒有收到傳票為由,並沒有出庭作證。嘉義地院今天開庭,證人前夫郭男坦承有向友人借用帳戶,但後續人頭助理細節並不清楚;戴寧仍否認犯行,認為在帳戶上註明買貓砂不實。
郭男與戴寧於民國101年結婚、105年離婚,郭男於102年曾找好友邱男擔任人頭助理,但郭男今天證述,當時由戴寧提到服務處要找帳戶使用,並向邱男借用,平時從事素食餐廳工作的邱男並沒有實際擔任助理。
郭男另證述曾向妹妹郭女、邱男提及借用帳戶,因年代久遠,後續人頭助理相關細節已不清楚,郭女擔任人頭助理一事,也是案件爆發後才知情。
對於郭男於偵查中,明白告知邱男借用銀行帳戶是擔任戴寧人頭助理,與今天說法只是借用帳戶,其餘並不清楚,前後供詞不一;郭男說,應是當時檢察官問話,自己用語、認知上問題。
辯護律師詰問郭男是否與戴寧正在進行子女監護權官司訴訟,公訴檢察官當場提出異議,認為與審理案件無關,但律師仍持續詢問,檢察官一度怒拍桌制止,要求律師須尊重審判長裁示後,才能再發言。
戴寧今天開庭仍否認犯行,認為在帳戶上註明購買貓砂是不實,並沒有在住處養貓,也沒有買貓砂。
辯護律師陳述,戴寧與前夫郭男具有重大利害關係衝突,包括離婚訴訟、子女監護權訴訟審理中、妨害自由官司不起訴等,且證詞有違反經驗法則,如妻子要求拿他人帳戶使用,怎麼會不知道用途,這相當不合理,顯然是要迴避成為戴寧共犯罪嫌。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戴寧自99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自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4人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帳戶。
起訴書指出,陳男等4人帳戶資料或由戴寧管理,或由這些人領出帳戶內金額後交由戴寧;戴寧共詐得518萬7774元;戴寧否認犯行,始終未見悔意,檢方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
戴寧涉詐助理費一審判10年6月 二審逆轉改口認罪年底前繳回431萬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一審法官認定戴寧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0年6月,不法所得431萬多元沒收。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開庭審理,戴寧一改無罪主張,聲淚俱下認罪,「我願意承擔責任」,戴寧坦承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並會在12月底前繳回不法所得新台幣431萬餘元。
戴寧2022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同年3月遭羈押禁見,9月交保,遭羈押期間,由家人代替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順利連任。嘉義地方法院2023年7月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開庭審理戴寧涉詐助理費案,戴寧一改一審及準備程序庭的無罪主張,情緒激動,低聲啜泣認罪,她承認有些助理是掛名的,並說「我願意承擔責任」。
戴寧表示,她大學畢業後在台北投資公司,在爸爸親情攻勢下,才回到嘉義代替參選,第一次就順利當選,但她人生規畫沒有從政這條路。當選後爸爸全權作主,只是身為議員,她也有責任。戴寧也願意繳回一審認定不法所得431萬餘元,但因金額龐大,希望法官給予3個月寬限期,預定12月底繳回。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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