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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綾謙的狗和她的男人


















主播秦綾謙20161109被媒體踢爆,指9月遭丈夫吳炳輝於淡水「抓姦」,她則反控夫家藉機勒索250萬元。事實上,《壹週刊》報導,秦綾謙2005年7月和年紀大她12歲的TVBS國際新聞中心主任楊樺熱戀,男方還為她結束3年婚姻,交往多年一度論及婚嫁,最後仍分手。

 八字命主丁火,身強,整體格局自己最好,所以人見人愛。
 夫宮亥水,水剋本命火,大抵來說,通常不會遇到好對象。
這個關鍵在於,沒成自己男人前,都會對自己很好。
一旦關係確立,那就開始不好了~~

2015年遇到吳姓前夫,她說:「跟前夫會開始交往是因為我家的狗…當我們交往四個月時,他就開始談到要結婚」2015是乙未年,乙屬木,木氣強,木生火,讓她忘記男人屬水的,會剋她。2016年,丙申,申屬金,火氣衰退,所以金生水,男人的氣勢出來了。

 『開始交往是因為我家的狗』,狗在命理是屬火、土的,所以一樣是土剋水,壓制了男人對她不利的氣息,誤會源自於周遭的物品,所以認識自己的八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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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美女主播秦綾謙2015年11月1日低調登記結婚,2016年4月在台北君悅飯店風光宴客,但就在很多友人都還不知道秦已婚時,9月底卻因一樁「抓姦事件」在媒體圈傳得繪聲繪影,本刊經過多方查證,也採訪秦和她的前夫吳炳輝,還原事件經過。巨大的叫罵和敲窗聲響,不僅驚動了附近鄰居紛紛探頭查看,屋內的秦綾謙和男性友人也嚇得趕緊打開二樓的陽台門,吳炳輝和徵信社員工見機不可失,就拿著攝影機衝進屋內到處亂搜,甚至就連垃圾桶內的衛生紙都不放過,雖然秦和男性友人都衣著完整,但仍被眼前猶如八點檔劇情才會出現的場景給嚇呆。當天稍晚,吳炳輝就帶著滿臉驚嚇的秦綾謙到警局報案,揚言對她提告通姦,二人在警局協調許久後,雙方最後同意簽下一份附有「保密協定」的和解書,秦並付出一筆錢,二人後來根據合約規定,在十月三日正式簽字離婚,結束為期僅不到一年的短命婚姻。吳炳輝向本刊表示,已有文字檔能證明秦綾謙外遇通姦,但礙於保密協定無可奉告。秦則強調絕無「抓姦在床」,還雙手顫抖地委屈訴說婚後夫家各種惡行惡狀,婆婆為了錢不但跑到公司大吵大鬧,甚至還向她勒索250萬元。秦最後也證實,和前夫已在10月3日正式簽字離婚,結束這段有如8點檔鬧劇般的短命婚姻!由於「抓姦」事件已鬧上警局,本刊也向淡水警方查證此事,但警方口風甚緊,不願透露任何隻字片語,本刊於是透過各方查證後,確認原來是男方已掌握女方九月份寫的「情書」和出遊照片。出刊前,記者正式向秦綾謙求證,她大方表示願意受訪,秦帶著母親在木柵住處娓娓道出在這段短命婚姻中所受到的委屈和無奈。秦綾謙受訪時,秦母始終坐在身旁激動啜泣,秦除強調絕無「抓姦在床」外,也反控夫家挾著秦是主播的公眾人物身分,藉機向她勒索二百五十萬元,否則就要把事情鬧大。談起這段短命婚姻,秦更是忍不住的雙手顫抖地說:「非常痛苦、壓力非常大!」秦綾謙說:「那天我根本就沒有被抓姦在床!只是去一位很關心我的朋友家聊天,因朋友知道我婚姻遇到一些狀況,我們都衣著完整,前夫卻突然帶著一群人衝進來,還一直大聲說些很不堪的話,一副要把氣勢搞成我真的在做什麼一樣,一堆人行徑就像流氓,我整個被嚇壞了,然後還把我架去警察局,到警局後,他又一直在吵著要叫記者,然後說想離婚嗎?給錢就離婚啊!我實在受不了這段婚姻,又怕事情鬧大會一發不可收拾,當下就跟他簽保密協定,把錢給他了。」但其實二人關係並沒有隨著保密協定而平息,反而因為金錢糾紛而越演越烈,甚至驚動T台高層,主因是吳炳輝的父母,繼續以此向秦另外威脅兩百五十萬元的封口費,甚至還揚言不給錢就把她「被抓姦」的事告訴十家電視台,讓秦決定不再屈服。另外,據本刊調查,雖吳炳輝咬定秦綾謙外遇,但吳炳輝似乎曾在PTT上「約砲」並抱怨老婆不給碰,今年六月和八月,吳疑似以ID名為christofer的身分在PTT上分別發表「大家會做性病檢查嗎?」、「睡前聊天」的約砲文,文中說:「不知道喜歡約砲的大家,有沒有固定做性病檢查的習慣…想進入約砲界的新手,也建議要做哪幾項檢查比較好呢?」「我大叔,男,一八三公分、七七公斤,三十五歲,台北人,歡迎熟女、人妻、輕熟女、大學女一起睡前聊天…。」(撰文:調查組)



秦綾謙辦婚宴時,找了許多廠商與店家比較,但夫家總是嫌東嫌西,甚至想利用秦的主播身分凹折扣,還動不動要客訴店家,讓秦感到相當為難,到處道歉收尾,卻束手無策。談起婚姻生活時,秦綾謙的表情顯得更為沉重,她說:「嫁入他家我就發現,很多事前夫都騙我,婚前說他父親是日商公司退休主管,自己也開了一家規模不大的公司,我想反正我又不貪慕虛榮,生活穩定就夠了。」「但嫁進去後才發現,他爸爸其實長期職業是乩童,他所謂的公司,就是在家裡跟父母與妹妹開的,但在做什麼也看不出來,重點也不在於做什麼職業,而是為什麼要騙我,他那時解釋是不敢告訴我,我就覺得很奇怪,有些爭吵,但是這就算了,更可怕的是他的父母。」說到此時,一旁秦母竟激動暴哭,甚至一度走到遠處調整心情,秦見狀補充說:「我媽媽也一直被他們欺負。」婚後公公和婆婆住土城,她和吳炳輝則住新店,但婆婆經常會狂打電話和狂LINE她,秦因工作無法隨時回應,婆婆竟就要求她交出班表,讓她備感壓力。秦後來找吳溝通,甚至認真寫MAIL給吳,吳卻拒絕對談,讓秦深感這段婚姻已走不下去,經多次爭吵、提出離婚要求後,吳不但置之不理,反而開始疑神疑鬼。秦綾謙說:「更離譜的是,七月時我出差,他父母就趁機來翻我的東西,在其中一個抽屜裡找到兩個城隍廟的護身符跟一把傘,就說傘的意思就是『散』,我是存心下咒要讓婚姻散掉,然後就把我的傘剪的破破爛爛,我前夫在場也沒有阻止,我回來後看到這個,他居然還回我說,妳本來就不應該把傘放在房間裡啊!」因此,秦綾謙再也忍無可忍,決心要提離婚,並搬回娘家住,沒想到婆婆卻趁她上班時,又拿著傘跟符咒,跑去找秦母興師問罪。淡水「抓姦」事件後,秦綾謙為了盡快結束這段婚姻,已付給夫家一筆錢,但金額她不願透露,雙方也依協議在十月三日簽字離婚,但婆婆卻又突然反悔。秦綾謙無奈的說:「我以為在付錢離婚後,我們就沒關係了,誰知道他爸媽還繼續鬧,又向我要第二筆錢,且這筆金額兩百五十萬元,比前一筆大多了,我當初只因礙於主播身分所以怕事,才想花錢消災,但他們竟獅子大開口,說什麼兩百萬是婚禮的錢,五十萬是我跟前夫住在新店的房租,他爸媽甚至到我公司吵,直接找我主管,揚言不處理他們就不走,還說有經過兒子授權…我覺得我被設計了,他們抓著我是公眾人物這個弱點不放,到處放話逼我給錢…我現在痛苦到想哭也沒有眼淚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xtmag/20161109/984864/%E5%A4%AB%E7%88%AC%E7%AA%97%E6%8A%93%E5%A7%A6%E3%80%80%E5%A5%B3%E4%B8%BB%E6%92%AD%E6%8E%A7%E5%A4%AB%E5%AE%B6%E5%8B%92%E7%B4%A2250%E8%90%AC

勒索女主播秦綾謙250萬 前婆婆判刑8月將入獄

出版時間:2019/02/19 16:35
女主播秦綾謙。資料照片
女主播秦綾謙。資料照片
TVBS女主播秦綾謙2016年夜會網紅安德烈,被前夫吳炳輝率徵信社人員抓包,事後秦女付190萬元和解離婚,吳男則簽協議書允諾銷毀證據且不會提起妨害家庭的民、刑事告訴,不料吳男父親吳欣蒼、母親蔡馨樂卻拿協議書找秦女主管,還要求秦女返還婚禮、租屋費用250萬元,結果反遭秦女控告恐嚇取財罪,高院今仍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吳欣蒼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蔡馨樂則被判刑8月須入獄,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秦綾謙的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於2016年11月2日上午到TVBS電視台,表示「為了婚禮、房租花了這麼多錢,如果主管沒有回覆,也許就要跟其他媒體爆料光碟內容,如果秦不處理,就找媒體」。

同一天下午,吳欣蒼、蔡馨樂與秦綾謙委託協調的姜姓友人碰面,吳男對姜說:「她跟她那個客兄,在聯絡的那個資訊,我們也都知道,而且現在不瞞你說,電視台已經來找我們要這些資料,我們現在還不給,先看她的態度怎麼樣,她態度沒有,我就全部給電視台了,播啦!她就身敗名裂…我要讓她死,她這樣子我要讓她死,沒有是真的,她過分。」蔡婦則嗆說:「就只有兩條路,一、就照250(萬),二、就告妳,那告妳妳不好喔,我10家電視台都播了喔!」

同年11月3日,蔡婦催促秦「其實可以不用找律師,只要有見證人,把該付的錢付一付,東西就會還給妳,不需要浪費律師費」。11月4日,蔡婦又對秦表示「再來沒有的話,你等這個公布出來,你媽媽看到,看報告新聞看到的,她萬一身體怎麼樣,也跟我們沒有關係喔!我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現在說250,妳可以拿妳的誠意,妳看妳要分幾期…。」

一審認為吳欣蒼、蔡馨樂曾是秦綾謙的公公、婆婆,身為秦女的長輩,竟利用秦不欲公開而會嚴重損及個人名譽與形象之事,不斷放話對秦恐嚇取財,導致秦惶惶不安,身心嚴重受損,而且吳欣蒼、蔡馨樂矯飾犯行,毫無悔改之意,耗費司法資源,惡性不輕,缺乏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觀念,審酌後判決吳欣蒼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蔡馨樂被判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高院今駁回兩人上訴,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秦女認為前夫吳男違反保密約定,提告要求退回190萬元,另賠償190萬元違約金,另吳男及父母將她個人私密公開也須賠償2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壹週刊》確有報導此事,另吳父母有去TVBS等處散布訊息,違反保密約定,日前判決吳炳輝須賠380萬元,至於侵害隱私部分,吳跟父母另須賠償秦女200萬元,一共580萬元,此案現由高院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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